上虞疫情防控最新政策:上虞市疫情
疫情防控升级,绍兴市上虞区这些上市公司停产
(壹)、疫情防控升级,绍兴市上虞区多家上市公司停产 自12月9日起,绍兴市上虞区全区范围内管控措施升级,要求全区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外,其他企业一律停工,并于12月11日13时实行全域交通封控。
(贰)、绍兴市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8时起,对绍兴市上虞区的部分区域进行风险等级调整。此次调整涉及多个地点,并直接影响到9家上市公司的运营环境。
(叁)、绍兴上虞区暂时停工通知12月8日晚间,绍兴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发布会,会上并表示将上虞区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除防疫需要和民生保障以外,其他各类企业暂时停工。宁波镇海区暂时停工通知近日,镇海发布通告,要求域内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外,其他各类企业暂时停工。
(肆)、时间:自12月8日晚提升响应等级后区域:上虞区及临时管控区要求:对临时管控区内的其他各类企业暂时停工。例如,扬帆新材公司于12月10日开始有序停产,复产时间待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决定。

上虞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第一类是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发放的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的补助,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第二类是参与疫情防控人员。
疫情防控与生产恢复的统筹推进区委副书记、区长徐军强调,疫情对经济造成冲击,但上虞区通过显著防控成效迅速恢复生产秩序。他提出“以使命必达的决心、务实担当的作风、常态高效的机制”抓项目,确保防疫与建设两不误。
非涉疫地区来虞返虞人员到各乡镇愿检尽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谨慎安排出行。坚持“非必须不外出”。确需前往的,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和边境城市;外出期间,应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守“小门”。
绍兴上虞疫情期间居民就医出行管理通知
(壹)、居民在疫情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确有必须在区内就医的,由社区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核登记并联系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诊视后,到乡镇办理《居民就医通行证》,前往区内医疗机构就诊。急诊患者区内救护车接送的,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的通告为全力做好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阻断疫情输入、传播链条,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居民来虞的绍兴籍人员,下同)服务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主动履行申报义务。
(叁)、针对“三区”内居民的生活保障,我们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方组织保障防控区域生活物资,制定出台《关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坚决做到保障供应和防控疫情“两手抓”。
(肆)、住院患者及陪护所有病房严格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患者住院期间限制陪护,如确因病情需要,每名患者原则上只允许一名人员陪护,陪护人员要求必须健康码“绿码”者,且应固定,不得随便更换陪护人员。若为近十四日从外省返虞人员则不得陪护,特殊情况下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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